中国青瓷学院关于开展2018学年第1学期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125      责任编辑:

各班主任:

现开展中国青瓷学院2018学年第1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国青瓷学院20152018级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按照《丽水学院中国青瓷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讨论稿)(附件1)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1914日—201919

四、考核细则

1.日常工作考评(60%)。根据班主任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班主任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按照《丽水学院中国青瓷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讨论稿)中的《中国青瓷学院班主任工作表现考核表》据实打分。

2.学生测评(20%)。学生评议由班主任考评小组组织。考评小组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少于所在班级人数的60%)对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测评。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辅导员测评(20%)。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年级辅导员对班主任学年实际工作内容和表现进行测评。由学生科组织进行。

五、工作要求

1.“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上交情况”、“班主任生情周记电子稿上交及填写情况”交至年级辅导员OA邮箱(15级:邱雅旎,16级:吴洪亮,17级:吴国军,18级环艺、视传、陶艺:吴洪亮,18级美术、摄影:邱雅旎)。

2.班级集体荣誉加分相关支撑文件,也请交至年级辅导员OA邮箱。

3.学生谈心和谈心记录情况根据学工系统导出数据为准。学工系统谈心谈话录入流程请见附件2

4.请在201919日前完成材料上交和录入。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1914

  

  

附件1:中国青瓷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doc

附件2:学工系统谈心谈话录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