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瓷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3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118      责任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央、省委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有助于广大教职工学习党和国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以及学校各项政策制度和决定;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品格高尚、水平一流的师资队伍;提升学院整体的教学、科研、管理水平。以制度的形式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将全院教职工思想统一到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上来,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师生满意、社会认可、“两山”战略最需要的学院而奋斗。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党委领导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教工党支部要根据学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抓好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并充分发挥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学。

第三章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五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有:

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大以来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政策,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动态,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高等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热点以及上级和学院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和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的理论素养。

第六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专题研讨、观看录像、学院班子成员宣讲、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学习方式。各位教职工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充分运用提供的政治理论资料,做好自主学习。

第七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8次,可结合全院教职工大学、党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等。具体安排由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学习可以随时安排。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第八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克服学习中的形式主义,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第九条 各党支部要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并参加补学,确保每位教职工完成学习任务。要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要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做到有计划、有辅导、有交流、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第十条 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检查和资料服务工作,确保学习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