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会议制度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教学研究、工作部署、情况通报与院务公开的主要方式。根据学校有关会议制度与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青瓷学院教职工会议制度》。
一、学院教职工会议召开
(一)教职工大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一般为周三下午。如更改召开时间,由院办确定后负责通知全体教职工。
(二)教职工大会由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院长或本次会议主要议题的分管领导主持;院办应在会前征集会议议题,并通知相关人员。
二、学院教职工会议内容
(一)传达与贯彻学校有关党政、教学及其他有关工作的主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实施方案。
(二)布置与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有关决定、工作任务以及相关事项等。
(三)总结近两周内学院的工作情况,部署后续工作。
(四)通报近期有关行政管理、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署解决方案。
(五)需要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部署的其他事项。
三、学院教职工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执行考勤制度。会议中如有任课教师不能参加会议,由教务科统一报批请假单。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向院办提出书面请假,并经分管领导批准。考勤结果由院办公示,并记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二)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相互交谈。不浏览手机微信。
(三)会议期间,如对会议内容有建议,可在会后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
(四)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如有必须接听的重要电话,请主动到会场外接听。
四、其他事项
(一)院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与考勤工作。
(二)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院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