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丽水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丽发改规划 [2016] 373号)及《丽水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丽院办 [2017] 49号)有关课程建设的规划和安排,决定开展第一批达标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标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全覆盖:通过为期三年的三个批次的课程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将全校开设的本科课程全部建设成为达标课程。今后新开设的课程均须按达标课程要求建设,先建课再开课。
2.全要素:达标课程建设必须具有明确的课程定位,具备能够胜任该课程教学的课程团队和完善的教学条件及课程资源,课程内容丰富,符合行业需求动态,能积极开展教改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3.全上线:凡达标课程,相关的教学材料和课程资源均须上传至我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study.lsu.edu.cn/portal)。
二、本批次达标课程建设的范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鼓励本科专业的选修课程参加达标课程建设并申报验收。
三、建设和验收的时间安排
2017年7月至9月:①各二级学院将达标课程建设任务落实到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将开必修课的每位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②各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按照《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表》(附件1)中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课程的建设工作。
2017年10月15日前:①课程负责教师填写《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并上报所在二级学院;②二级学院组织评价验收;③二级学院验收后将《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和《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3)1式1份交学校教务处206室,电子稿发张瑜OA邮箱。
2017年11月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主要验收项目为网上课程建设情况。验收通过的达标课程在审核评估专家回头看进校前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和结果使用
1.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本院有关课程团队和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达标课程的建设任务。
2.此次达标课程建设验收未合格的课程,将取消下一轮开课资格,整改后符合达标课程要求的可重新开课。
3.从2018年始,达标课程将作为申报学校优质课程和各级精品课程的基本条件。
4.达标课程建设的完成率将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5.达标课程建设情况将作为专业评估的一个重要观测点。
附件2: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docx
附件3:丽水学院达标课程检查验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