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本科达标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338      责任编辑:

各位老师:
     根据《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本科课程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丽学院办〔2017〕94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本科达标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达标课程建设范围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本科专业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不强制要求。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但第一批达标课程验收未通过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

    二、建设和验收时间安排

    2018年1月至4月:①将达标课程建设任务落实到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将开必修课的每位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②各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按照《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表》(附件1)中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课程的建设工作。凡达标课程,相关的教学材料和课程资源均须上传至我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study.lsu.edu.cn/portal)。

    2018年5月5日前:①课程负责教师填写《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并上报教务科;②教务科组织评价验收;③教务科验收后统一将《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和《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3)1式1份交学校教务处。

    2018年5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主要验收项目为网上课程建设情况。符合达标课程验收标准的课程经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和结果使用

    1.各老师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落实课程建设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达标课程的建设任务。

    2.此次达标课程建设验收未合格的课程,将取消下一轮开课资格,整改后符合达标课程要求的可重新开课。

    3.从2018年始,达标课程将作为申报学校优质课程和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基本条件。

    4.达标课程建设的完成率将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5.达标课程建设情况将作为专业评估的一个重要观测点



附件1: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表.docx

附件2: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