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青瓷学院2018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65      责任编辑:

各毕业班:

为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密切毕业生与母校的感情,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拟在2018届毕业生中聘任部分学生担任校友联络员。现就选聘校友联络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选聘名额: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1-2名(建议男女各一名);

2、选聘要求:经本人同意,由各二级学院选聘,并在班级公布,选取具备较强组织和沟通能力,爱校荣校、热心集体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热心服务同学、热衷校友工作的同学;

3、校友联络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与校友办和各二级学院保持更直接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校院发展动态和信息,向学校、学院建言献策;及时获得所在地校友的动态和信息,优先参与地区校友会工作;优先参加校院或所在地校友会组织的各种联谊、培训或交流活动。

义务:与班级同学保持联系,保持母校与班级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掌握本班级校友动态和信息变动情况,协助学校健全、更新相关的校友信息;积极参加校院和所在地校友会的相关活动,积极开展本班级同学活动;收集并反馈本班级同学对校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道优秀校友事迹,宣传学校发展建设成就。

4、聘书制作和颁发:校友联络员聘书由校友办统一制作,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颁发。

请各毕业班于525日前填写《丽水学院校友联络员登记表》(附件),纸质稿交至伯温书院9幢辅导员办公室104邱老师处,电子稿发至260970091@qq.com

  

中国青瓷学院

2018522

  

附件:丽水学院校友联络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