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学风建设优良班级、优秀寝室、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328      责任编辑:王彦

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清新学风乐学求是优良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学风建设优良班级、优秀寝室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的班级、寝室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学风建设优良班级、优秀寝室和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学院制定评选条件,对照班级、个人、寝室最初的创建方案组织评选。

“学风建设优良班级”基本条件如下:

1)班级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2)课堂秩序好,学生认真听讲,迟到、早退和旷课率低;

3)班级专业成绩领先于同专业班级,考试、考查成绩优秀率高,或班级成绩进步大;

4)班级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违纪、作弊情况;

5)班级未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学风建设优良班级”评选资格:

1)创建申报材料不完备,班级创建无明确目标和具体创建措施;

2)班级学生触犯法律,受到司法机关处罚、处理;

3)班级发生酗酒、打架、群殴、夜不归宿等影响恶劣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发生人为安全责任事故;

5)班级学生有考试作弊或有留级、开除学籍的。

“学风建设优秀寝室”基本条件如下:

1)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一年内无违纪记录;

2)寝室学习氛围浓郁,成员学习成绩好;

3)寝室成员成员无旷课、无补考、无整改;

4)多次获寝室卫生检查优秀者优先。

“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基本条件如下: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32018学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含三等)以上,或专业实践能力强,专业技能成绩显著;

  1. 在学风建设的其他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比例与名额

    1.学风建设优良班级按二年级及以上班级数的10%推荐评选;

    2.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按二年级及以上寝室数的5%推荐评选(混合寝室按寝室长所在二级学院计算);

    3.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按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数的5%推荐评选,我院学风建设先进个人29个名额(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四、工作安排

    1.321日前,班级、寝室、个人根据一年来表现情况,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做好总结,填写申报表,报学生科。混合寝室向寝室长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申报。

    2.321日—328日,根据上报情况,结合平时检查和创建情况,组织评选推荐,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天。

    3.329日,向学生处报送评选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表格等材料,学生处审核学风建设优良班级、优秀寝室和先进个人材料,发文公布。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各班级根据有关要求推选出师生公认的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评选时要注重学风的建设过程。

    2.要重视典型的宣传。各班级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树好榜样,以点带面,促进我校清新学风、乐学求是的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学风建设优良班级: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2.学风建设优秀寝室: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3.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4.上交表格一律使用A4纸打印稿,填写字体使用宋体小四号,报送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具体措施和成效;电子稿同时上报。

    5.各班级填写电子版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命名为“某某班级学风建设优良班级材料”/“某某班级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材料”/ “某某班级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材料”。并于321日前各班级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1085258553@qq.com。经过审核电子版无异议后,打印纸质稿,并做好相关签名(如班级意见、班主任意见等),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习部,联系人:江亚萍631231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1934

附件一:丽水学院学风建设优良班级申报表.docx

附件二:丽水学院学风建设优秀寝室申报表.docx

附件三:丽水学院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四:丽水学院学风建设优良班级汇总表.docx

附件五:丽水学院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汇总表.docx

附件六:丽水学院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汇总表.docx

中国青瓷学院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