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瓷学院关于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2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388 责任编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要求,我院评选工作小组在原“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优评选要求,对推荐学生的各项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评审,经各班级省优评议小组评选公示,报学院评议小组最终评审,现就中国青瓷学院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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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