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瓷学院关于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2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388      责任编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要求,我院评选工作小组在原“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优评选要求,对推荐学生的各项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评审,经各班级省优评议小组评选公示,报学院评议小组最终评审,现就中国青瓷学院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

  联系地址:伯温书院九幢辅导员办公室(二)、学生活动中心116办公室

  联系方式:2272951、2271040、2271076,E-mail:743271278@qq.com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