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青瓷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277      责任编辑:

各班级: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要求,依据《丽水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21〕39号),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本科25人,专科2人。

二、评审时间安排

10月17日前,各班级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依据附件3《申报材料填写说明(2021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样表》要求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公示单模板》,并于10月21日晚上18点至20:30将《丽水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表》纸质版交到伯温书院辅导员办公室9-104,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附件1和2发到邮箱941094145@qq.com 联系人:谢同学17858906752/664325;

三、工作要求

   (一)奖励额度大、时间紧,各班级必须组织宣传到位,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班级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上报校学生科。

 

 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附件.zip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