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风建设优良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283      责任编辑:

各班级: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乐学至远良好学风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将进行2021年学风建设优良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风建设优良集体:二年级及以上班级、寝室、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在校生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五人)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学风建设优良集体

1)集体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爱党爱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集体成员笃志好学,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活动,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和荣誉;

3)集体学风氛围良好,建设亮点突出,具体做法有特色、易推广;

4)集体关系融洽,注重集体建设,具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班级、专业名列前茅或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

3)榜样示范作用突出,特别是在优良学风创建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能够带动周围同学形成“从优”的积极效应。

三、评选比例

1.学风建设优良班级:按二级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班级数的10%推荐评选,并推荐2个“学风建设优良班级”参与学校“十佳学风建设优良班级”评选;

2.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按二级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寝室数的5%推荐评选(混合寝室按寝室长所在二级学院计算),并推荐2个“学风建设优秀寝室”参与学校“十佳学风建设优秀寝室”评选;

3.学风建设优良团队: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4.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按二级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数的5%推荐评选。

四、工作安排

1.3月19日前,班级、寝室、团队和个人填写申报表,报二级学院学生科。混合寝室向寝室长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申报,混合团队向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申报。

2.3月21日—3月28日,二级学院根据上报情况,结合平时检查和创建情况,组织评选推荐,评选推荐结果在二级学院内公示三天,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表格送报至学生处。

3.3月29日—4月1日,学生处对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结果进行资格审核,同时组织联评。

4.4月中旬前,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有关要求推选出师生公认的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评选时要注重学风的建设过程。

2.要重视典型的宣传。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树好榜样,以点带面,促进我校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3.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创建方案组织评选。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学风建设优良班级: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2.学风建设优秀寝室: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3.学风建设优良团队:申报表一式两份;

4.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5.十佳学风建设优良班级、优秀寝室联评名单;

6.上交表格一律使用A4纸打印,填写字体宋体小四号,报送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具体措施和成效;电子稿与纸质同时报送。

附件:报送材料.zip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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