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丽院之星”(教职工)评选办法》(丽学院〔2021〕108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丽院之星”(教职工)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推荐季忠苑、周莉为2022年度“丽院之星”候选人。
现将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 7月1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国青瓷学院党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举报电话:2680971
中国青瓷学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