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和省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676      责任编辑:

毕业班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和省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全日制学生。

二、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16%。

学历层次

人数

可评选名额

本科

181

29

高职

40

6

总计

221

35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当年文件执行。

三、评选依据

《丽水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丽学院办〔2021〕39 号)。

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特别说明: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需满足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年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8 次的基本评选条件

、评选程序

(一)班级评审推荐

1.班级宣传发动。11月9日-11月12日,班级召开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学生申报。

2.学生申请。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向班级提交申报材料。

3.班级初审。班级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和提交的材料,对申报学生的评选条件进行初审。

4.班级推荐。班主任组织召开由班干部和若干名普通学生代表组织的评选推荐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5.班级公示。班级推荐的结果向全班学生进行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15日之前将班级推荐情况和学生申报的材料报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1.二级学院审核11月16日开始,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对班级推荐评选学生的现实表现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中国青瓷学院教务科协助学生科做好学籍学业等教学管理方面的审核工作。以“通过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不占二级学院指标评审”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生科统一做好资格鉴定,上报鉴定情况说明及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2.二级学院评议11月17日,中国青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织召开评议会议,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评选的人员。并确定递补推荐人选若干名。省级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自行备案。

3.二级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推荐人选。1120日,中国青瓷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推荐人选名单,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二级学院公示。1126日,将推荐情况和学生申报的材料报学生处。

四、上报方式

1、各班级统计学生获奖等情况,班委算出三年的学测、综测的平均成绩并在班级公示无误后。

2、各班级于11月15日下午3点前将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2、3、5)及班级公示截图分类打包交给学习部 雷雨萍 钉钉 17857862462。

PS:材料填写要求参照附件1的说明。

、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所有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按期毕业条件。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质和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学校最优秀的一批毕业学生,代表着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水平。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优秀毕业生的认可度直接体现学校的社会声誉,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

2.学生以“通过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不占二级学院指标评审”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生科统一做好资格审核,并报送审核情况说明及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若学生可正常参评校优秀毕业生,不得以“通过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不占二级学院指标”申报,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审核。

3.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评选细则,将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办法公开,做好评选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二级学院在评选比例足额后,仍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申请上报,学校根据全校评选总体比例情况进行通盘考虑。

5.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期间有课程未完成但其他条件均符合的学生可先列入预评人选,若在明年复审工作开始时已完成考核要求的,可列为正式评选人选;若在复审工作开始时还未通过考核的,则取消评选资格

6.按要求填写和审核评审材料,认真做到逐一逐级审核,认真履行“谁审核谁负责”和“谁签署意见谁负责”的制度。

7.二级学院于学生毕业前夕对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由二级学院决定是否保留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

附件1:2024届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有关材料要求.docx

附件2:2024届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docx

附件3:2024届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5:2024届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参评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