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丽水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关于2023-2024学年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序号 | 二级学院 | 省政府奖学金 | |
本科 | 专科 | ||
1 | 中国青瓷学院 | 21 | 1 |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前,各班级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9月27日-30日)。
(二)10月8日前,学生科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10月8日-12日),同时上报相关材料;
(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当年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但享有相应奖学金奖项的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奖励额度大、时间紧,各班级必须组织宣传到位,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班级对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上报。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4年9月24日
2023-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样表(2023.9).docx
附件1:2023-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XX学院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XX学院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4:XX学院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docx
附件5:XX学院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发放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