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和省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国青瓷学院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评选依据
《丽水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丽学院办〔2021〕39 号)。
特别说明: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需满足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年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 8 次的基本评选条件。
评选名额
校优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6%。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预选) |
中国青瓷学院 | 221 | 35 | 9 |
工作安排
10月28日之前,各班级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完成公示,同时班长报送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至学生科饶芷瑄老师。省级优秀毕业生在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上评定,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文件还未下达,故各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预选名额按本科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4%,专科(高职)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计算。去年名额数作参考进行预选,预选名单将按照优先推荐顺序进行备案,待下达具体名额数后上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所有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按期毕业条件。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质和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学校最优秀的一批毕业学生,代表着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水平。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优秀毕业生的认可度直接体现学校的社会声誉,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
2.学生以“通过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不占二级学院指标评审”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生科统一做好资格审核,并报送审核情况说明及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若学生可正常参评校优秀毕业生,不得以“通过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不占二级学院指标”申报,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审核。
3.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评选细则,将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办法公开,做好评选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附件:
附件5:2026届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参评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