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瓷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200      责任编辑:

各班主任:

现开展中国青瓷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国青瓷学院2017--2020级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按照《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班主任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6日

四、考核细则

1.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及时掌握学生诉求及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班级任课老师和年级辅导员联系沟通,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引导学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班团组织建设。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班团干部的示范带头和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计划的主持召开主题班会,积极参与到班集体活动中去,指导班级开展日常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向上的班集体。

3.班风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率;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学术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学习动力;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关心和帮助,对学生的免修、休学、退学等工作提出建议。

4.日常教育管理。把好学生管理的第一关,在学院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综合素质测评、毕业鉴定、就业指导及各类评奖评优、资助等评选推荐工作;协助校院相关部门做好困难帮扶、文明寝室、心理健康、安全等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就业目标;指导学生将职业目标任务分解到不同年级阶段,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附件1.丽水学院校长室关于印发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附件2.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docx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