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十佳大学生”和第十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302      责任编辑:


各班级:

为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大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十佳大学生”和第十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十佳大学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十佳自强大学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依据

按照《丽水学院本专科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丽学院办〔2021〕39号)、《丽水学院本专科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办法》(丽学院办〔2021〕39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选4月15日前

各二级学院在个人申报、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院级“双十佳”评选活动,在评选的基础上推选“双十佳”预备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处。

学生人数超过1500人的学院,在“十佳大学生”预备人选中择优推选一名学生作为定额人选,定额人选不参与评选,但需进行现场展示,具体详见下表。

学院

学生

人数

十佳大学生

十佳自强大学生

拟推选预备人选名额

定额

竞额

总计

拟推选预备人选名额

民族学院

1298

0

2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714

1

2

3

3

生态学院

1292

0

2

2

2

工学院

2107

1

3

4

4

医学院

2167

1

3

4

4

商学院

1254

0

2

2

2

青瓷学院

962

0

2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3

0

1

1

1

职业技术学院

1847

1

2

3

3

总计

12764

4

19

23

23

2.专家初审4月20日前

学生处对二级学院推选的定额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十佳大学生竞额人选及十佳自强大学生预备人选进行评审,根据初审成绩确定9名十佳大学生正式入围候选人及13名十佳自强大学生正式入围候选人。

3.广泛宣传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学生处通过线上线下等有效途径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

4.现场展示:5月中旬

1)十佳大学生现场展示环节由推荐视频展示、自我陈述、即兴答题三个环节组成。

2)十佳自强大学生现场展示环节由推荐视频展示、自我陈述两个环节组成。

现场展示环节由专家评委和学生代表评委进行评分。个人展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推荐视频1分钟、自我陈述5分钟、即兴答题2分钟。

5.评定表彰:6月

入围候选人总成绩=专家初评(50%)+现场展示(50%),其中现场展示部分专家评委打分占比40%,学生代表打分占比10%。根据入围候选人成绩进行赋分排名,确定“双十佳”人选。校学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双十佳名单,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弘扬正能量,引导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2.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二级学院推荐的评选学生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日。

3.树立典型,示范引领。评选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挖掘十佳大学生、十佳自强大学生的典型事迹,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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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