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内容来源:中国青瓷学院        阅读人数:127      责任编辑:

班级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关于2021-2022学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全2名。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参照《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细则和要求。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17-927班级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班级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天。927日之前完成推荐

  2. 929日: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学生公示5日。学院学生科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在申请审批表“院(系)推荐意见”栏上签署意见(盖章)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工作要求

  1. 国家奖学金奖励和资助额度大、时间较紧,各班级必须组织宣传到位,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2. 班级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 国家奖学金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学生处。

中国青瓷学院学生科          

2022917日    

附件1:身份证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XX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XX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常见错误汇总  (2021).docx

国家奖学金样表(2021.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