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将2017年上半年“推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1、凡我院年满18周岁在籍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
2、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政治素养好,思想品德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群众基础好;工作认真负责,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不得低于班级的前50%;
4.遵守校纪校规,上一学年内无旷课,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不得有整改寝室;
5、无任何宗教信仰;
6、在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校期间获得“军训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3)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
(4)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员;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学风建设、内务卫生等方面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寝室多次获得“特优寝室”的团员。
7、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推优”工作的原则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2、严格按照“优秀一个推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不能单一的追求数量;
3、要求参加会议的团员数应不低于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三、“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按自愿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2.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选;
4.团支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推优相关情况及时通知本支部所有团员。并将召开推优大会的时间、地点报中国青瓷学院团委组织部王彦(521566)。
3.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团支部推优大会原则上由团支书主持,如果团支书本人参加本次推优或因故无法参加的,可由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学院团委委派的党代表进行监票。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必须参加,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本班团员人数的4/5方可开会。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会议记录。
4.推优大会程序:
(1)主持人介绍此次推优大会的准备情况,宣读推优人选名单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人选情况,参加推优人员进行自我演讲。
(3)到会全体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由团支部制定非本次推优对象的支部成员当场公开唱票和计票。
(4)主持人当场公布推优对象
(5)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团支部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2、《丽水学院团支部推优报告表》附件3、公示结束后填写《丽水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附件4,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四、“推优”名额
1.推荐人数:见附件1;
2.由学校部门及学院学生科、团委学生会等组织推荐的团员经院团委审核,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不占班级指标。
五、“推优”的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9日。
2.召开推优大会,民主推选,确定名单:3月10日-12日。
3.班级公示:3月13日-14日。
4.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电子稿交附件2,于3月14日晚上19:00之前发至指定邮箱(879263709@qq.com);电子稿上交后,纸质稿交附件2、3、4和推上人员的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于3月14日晚上18:10-20:30上交至学生会会议室)。联系电话:王彦(521566)。
六、“推优”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并严把“推优”对象审核关。如“推优”对象被团委审核不符合条件,不再追加名额;
2.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的同学,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3.各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4.如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进行处理。(2016年学生手册92页)。
中国青瓷学院团委
2017年3月8日
附件1:
中国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团支部 | 团员数 | 名额 | 备注 |
1 | 环境设计131 | 33 | 3 | |
2 | 环境设计132 | 33 | 3 | |
3 | 美术学131 | 28 | 2 | |
4 | 美术学132 | 34 | 3 | |
5 | 摄影13 | 13 | 1 | |
6 | 视觉传达131 | 30 | 3 | |
7 | 视觉传达132 | 14 | 1 | |
8 | 环境设计14 | 59 | 5 | |
9 | 美术学14 | 54 | 5 | |
10 | 青瓷14 | 12 | 1 | |
11 | 摄影14 | 17 | 1 | |
12 | 视觉传达14 | 48 | 4 | |
13 | 环设15 | 56 | 5 | |
14 | 美术学15 | 54 | 5 | |
15 | 青瓷15 | 13 | 1 | |
16 | 摄影15 | 20 | 2 | |
17 | 视传15 | 50 | 5 | |
18 | 美术学16 | 55 | 5 | |
19 | 摄影16 | 9 | 1 | |
20 | 青瓷16 | 23 | 2 | |
21 | 视传16 | 46 | 4 | |
22 | 环艺16 | 47 | 4 |
名额分配办法:团支部共青团员人数的10%,取整数位。
附件3:
丽水学院团支部推优报告表
二级学院: (公章)
团支部名称 | | 会议主持人 | |
监票人名单 | | 计票人名单 | |
会议时间地点 | | 支部成员人数 | |
应到人数 | | 实到人数 | |
推优候选人名单: | |||
推优大会程序: | |||
推优结果: | |||
班主任: | 学院团委审查意见: | ||
团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 |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党代表: 年 月 日 |
附件4
丽水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
二级学院 (公章)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民族 | 联系电话 | |||||||||
班级 | 申请入 党时间 | 业余党校培训时间及成绩 | |||||||||
学习成绩在班级名次 | 综合测评名次 | ||||||||||
担任 职务 | 获奖 情况 | ||||||||||
个人 总结 (个人表现、主要优、缺点) | |||||||||||
班级民主评议 情况 | 团员人数 | 实际到会人数 |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团支部推荐意见 |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
团委推荐意见 | 团委书记签名: 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
注:1. 推荐对象为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
2. 此表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送所在党支部,一份送院团委备案。
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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